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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有哪些?_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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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哪些

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包括:区运输管理所(运政稽查大队)、区公路管理站、区航道管理站、区港务管理处、区公路运输公司、区机动车驾驶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区华进交通建设公司、区通盛交通公司、区宏图交通公司、区交通工程公司、区畅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站、区开元客货运出租服务中心。
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等6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交通事业单位8个。
其中,正县级3个:市公路管理局、市航运管理局、市地方铁路管理局,副县级2个: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正科级3个: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交通信息中心、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措施,拟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2、根据全国、全省的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3、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建设局和住建局区别

建设局和住建局没有区别。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建设局职责调整:
1、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3、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4、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5、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6、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7、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交通局管理范围包括哪些

交通局的管理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道路交通管理:管理、规划和监督本地区的道路交通,包括道路建设、维护、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安装和维护等;
2、公共交通管理:管理本地区的公共交通,包括公交、轨道交通、出租车等,制定公共交通运营规划,监督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
3、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
4、港口和水路交通管理: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的港口和水路交通,包括港口设施建设、港口管理、水路交通安全管理等;
5、交通运输规划:制定本地区的交通运输规划,包括道路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港口和水路交通规划等;
6、交通信息化建设:负责本地区的交通信息化建设,包括交通智能化系统建设、交通数据管理等。
交通局的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路交通管理:包括道路建设、维护、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安装和维护等;
2、公共交通管理:包括公交、轨道交通、出租车等,制定公共交通运营规划,监督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
3、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
4、港口和水路交通管理: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的港口和水路交通,包括港口设施建设、港口管理、水路交通安全管理等;
5、交通运输规划:制定本地区的交通运输规划,包括道路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港口和水路交通规划等;
6、交通信息化建设:负责本地区的交通信息化建设,包括交通智能化系统建设、交通数据管理等;
7、监督检查:对本地区的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以及交通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8、统计分析:对本地区的交通运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交通规划和决策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交通局工作职责可能略有不同,但是一般都包括上述几个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建设局主要负责的有:

1、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2、研究拟订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

3、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4、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5、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6、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7、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

2、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住建局和建设局是不是一个单位?

是一个单位。建设局是国务院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住建局和建设局是一样的,但是行政级别是部级。住建部即建设部,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立了住建局(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能包含了过去房管局和建设局的职能。
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具体如下: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建设局职责调整如下:
1、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3、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4、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5、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6、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7、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