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景帝刘启在位期间有哪些为政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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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15 00:08:43
刘启在位期间,推行“削藩策”,削诸侯封地,平定七国之乱,巩固中央集权,勤俭治国,继续奉行“与民休息”政策,发展生产、减轻赋税。他统治时期与其父汉文帝统治时期合称为文景之治,并为其子刘彻的“汉武盛世”奠定基础,完成从文帝到武帝的过渡。汉景帝后元三年(前141年)去世,时年48岁,谥号孝景皇帝,无庙号,葬于阳陵。
为政举措
政治
汉景帝即位后,加强中央集权,重用御史大夫晁错,大力推行削藩。平定“七国之乱”后,绝大多数诸侯王国仅领有一郡之地,其实际地位已经降为郡级,国与郡基本上趋于一致。诸侯王国领郡由汉高祖时的42郡减为26郡,而中央直辖郡由汉高祖时的15郡增加至44郡,使汉郡总数大大超过诸侯王国郡数。
汉景帝抑贬诸侯王的地位,剥夺和削弱诸侯国的权力,收回王国的官吏任免权,仅保留其“食租税”之权,并且收夺盐铁铜等利源及有关租税。
但是诸侯王势力并未彻底解决,以致后来汉武帝不得不继续采取相应的措施。
经济
景帝即位后,继续执行重农抑商这一既定国策。他多次下令郡国官员以劝勉农桑为首要政务。
景帝允许居住在土壤贫瘠地方的农民迁徙到土地肥沃、水源丰富的地方从事垦殖,并“租长陵田”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同时,还多次颁诏,以法律手段,打击那些擅用民力的官吏,从而保证了正常的农业生产。景帝曾两次下令禁止用谷物酿酒,还禁止内郡以粟喂马。
景帝时期,继续采取黄老无为而治的手段,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恩威并施,恢复了多年战争带来的巨大破坏,使人民负担得到减轻。
前元元年(前156年),景帝即位伊始就下令将田租减掉一半,也就是将十五税一降到了三十税一。从此,这一新的田租税率成为西汉定制。在降低田租的第二年(前155年),景帝又下令推迟男子开始服徭役的年龄三年,缩短服役的时间。这一规定一直沿用至西汉的汉昭帝时代。
景帝即位之后,继续进行马政建设。他下令扩大设在西边(如北地郡)、北边(如上郡)的马苑,而且鼓励各郡国及民间饲养马匹。由于景帝时期养马业的大发展,军马生产颇具规模,属于官府的马匹发展到了40万匹,民间的尚且未计。
法律
景帝在法律上实行轻刑慎罚的政策:其一,继续减轻刑罚,对文帝废肉刑改革中一些不当之处的修正。其二,强调用法谨慎,增强司法过程中的公平性。其三,对特殊罪犯给予某些照顾。
实行“卖爵令” 及“黩罪之法”。这两项措施都是在文帝时由太子家令晁错提出,并被文帝批准实行的。景帝即位后,继续执行了这些被证实是有效的措施,并使它更为完善。大批徙民充实于边地,成为一支兵农混一的垦戍队伍,不但减轻了内地百姓的徭役,而且争取到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文化
景帝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及发展已达到相当的程度,所以统治阶级上自景帝,下至郡县官都逐渐重视文教事业的发展。景帝末年任命文翁为蜀郡太守,文翁首创了郡国官学。
对于思想,景帝也不再严厉禁止其他学派的发展。当时的西汉初期,朝廷流行的黄老学派,即以黄帝和老子命名的学派,主张无为而治,轻徭薄赋。景帝在提倡黄老的同时也让包括儒家学说的其他各派存在、发展,这为后来董仲舒学说的发展以及被汉武帝的重视采用提供了前提条件。
外交
外交方面,景帝继续采取和匈奴和亲的政策,对匈奴进行安抚。同时在匈奴的边界地区设立关市,和匈奴贸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匈奴的骚扰。
军事
对于匈奴的小股骚扰,景帝也没有大规模地反攻,而是以大局为重,注重的是积极的防御。在不多的反击匈奴的战斗中,涌现了李广、程不识和郅都等一批将领,匈奴人一听李广的名字,就感到害怕,以致他们称李广为“飞将军”。
历史评价
司马迁:“汉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至孝景,不复忧异姓,而晁错刻削诸侯,遂使七国俱起,合从而西乡,以诸侯太盛,而错为之不以渐也。及主父偃言之,而诸侯以弱,卒以安。安危之机,岂不以谋哉?”
班固:“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曹植:“景帝明德,继文之则,肃清王室,克灭七国,省役薄赋,百姓殷昌,风移俗易,齐美成康。”
司马贞:“景帝即位,因脩静默。勉人於农,率下以德。制度斯创,礼法可则。一朝吴楚,乍起凶慝。提局成衅,拒轮致惑。晁错虽诛,梁城未克。条侯出将,追奔逐北。坐见枭黥,立翦牟贼。如何太尉,後卒下狱。惜哉明君,斯功不录!”
苏辙:“汉之贤君,皆曰文、景。文帝宽仁大度,有高帝之风。景帝忌克少恩,无人君之量,其实非文帝比也。帝之为太子也,吴王濞世子来朝,与帝博而争道,帝怒以博局提杀之。濞之叛逆,势激于此。张释之,文帝之名臣也,以劾奏之恨,斥死淮南。邓通,文帝之幸臣也,以吮痈之怨,困迫至死。晁错始与帝谋削诸侯,帝违众而用之,及七国反,袁盎一说,谲而斩之东市,曾不之恤。周亚夫为大将,折吴、楚之锐锋,不数月而平大难,及其为相,守正不阿,恶其悻悻不屈,遂以无罪杀之。梁王武,母弟也,骄而从之,几致其死。临江王荣,太子也,以母失爱,至使酷吏杀之。其于君臣、父子、兄弟之际,背理而伤道者,一至于此。原其所以能全身保国,与文帝俱称贤君者,惟不改其恭俭故耳。《春秋》之法,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然陈侯平国、蔡侯般,皆以无道弑,而弑皆称臣,以为罪不及民故也。如景帝之失道非一也,而犹称贤君,岂非躬行恭俭、罪不及民故耶?此可以为不恭俭者戒也。 ”
钱时:“景帝嗣服虽不如文,而此数事所以厚民元气、养国命脉者,则能遵守无所变乱,是以相继四十年,海内富庶,风俗醇厚,而西都之盛独称文景欤。”